平顶山煤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文件
 

 

 

平煤【2008】9号

 

 


 

 

关于下达200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通知
 

 

 

基层各单位,机关各处室:

  200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已经集团公司研究同意,现予下达,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
  一、坚持安全生产。原煤生产单位、地面生产经营单位要依能力核定和各自行业特点,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,实现全年安全生产。

  二、要以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为指导,做好贯彻落实工作,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,责、权、利并举,确保年度计划的完成。

  三、要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,注重节能、降耗工作,正确处理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的关系,做到节约化经营,效益化发展。

  四、原煤生产单位要加强开拓掘进工作,在抓好水平接替和重点工程的同时,同步抓好己组煤的稳产增产和地区开发工作,实现三个煤量的平衡发展。

  五、本计划下达的目标成本指广义概念上的成本,其范围为制造成本(选煤厂为加工成本)、管理费用、财务费用、销售费用、实业单位亏损、其他业务亏损(含天安公司其他业务亏损)等。

六、要提高对计划指标严肃性的认识,本计划一经下达,年内不再做调整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平顶山煤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〇八年一月四日

 (此为电子公文)

 

  附件:2008年生产经营计划(一)
     
2008年生产经营计划(二)
     
2008年生产经营计划(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