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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平煤集团公司 维简井巷资金管理使用办法》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生产矿: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维简井巷资金的使用管理,集中有限资金,确保重点工程,保证矿井水平接替有序进行,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、稳定、健康发展准备后劲,集团公司研究制定了《平煤集团公司维简井巷资金管理使用办法》。现予下发,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。 二000年六月三十日
为了加强维简井巷资金的使用管理,保证各生产矿井水平及采区的正常接续,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、稳定、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,根据2000年4月5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精神,特制定本办法。 一、
计划管理 1、本办法所指维简井巷资金系指按国家规定(目前提取标准为2.5元/吨)从原煤成本中提取的井巷工程专用基金。
2、井巷资金由集团公司集中管理使用。有计划、按步骤分批分期支持生产矿井的重点开拓工程。井巷资金的使用范围,严格按原煤炭部有关规定执行,只用于矿井水平延深工程,采区及其他开拓工程由各生产矿自行安排资金。 3、加强维简井巷工程计划管理。各生产矿要根据生产地区的具体情况,定期编制矿井水平及采区接续规划,编制三至五年开拓进尺滚动计划,并在此基础上,向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汇报,由集团公司研究论证后下达指令性开拓进尺计划。并从中筛选出重点水平延深工程,列入集团公司井巷资金计划。
4、列入井巷资金计划的开拓延深工程,以计划部门审定的预算为基础定价,集团公司只支付直接工料费,不足部分由各单位自筹弥补。 5、对列入集团公司井巷资金计划的工程,计划处将会同开拓处对业主单位下达井巷资金工程计划任务书,对施工质量、工期、进度等提出具体要求,年末达不到要求,决算时将资金扣回。 6、各生产矿要按照计划统计的有关规定,做好开拓进尺和开拓延深重点工程的月报、季报,并定期向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,对开延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综合分析。 二、资金工程管理
1、列入井巷资金工程的项目一律实行业主负责制。由业主单位自主选聘施工队伍,并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资金工程计划,对施工单位的井巷单价、资金拨付、施工进度、施工质量等全方位负责,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。集团公司只对业主单位考核和决算。
2、工程质量监督。列入井巷资金工程的项目,必须经矿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,只有质监合格的工程才能报送进度和决算。
3、工程的验收。由业主单位牵头,开拓处、计划处、总办室、生产处、质量监督站、施工单位参加,定期对工程的质量、进度等进行验收。重大工程由集团公司组织联合验收。验收结果需经业主单位、开拓处和有关各方签字认可,最后到计划部门报送进度和决算。 4、井巷工程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施工,凡需改变原支护形式或扩大断面需增加投资的,必须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。 5、资金的拨付。每月由业主单位按照工程验收情况,编制工程进度报表,经有关单位会签后,报计划部门审批,再由财务部门按进度拨款。 6、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开工有计划、施工按设计、竣工有验收,最后以审批的预算为基础进行决算。任何计划外工程,概由业主单位自负责任,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不予受理。 7、实行井巷工程业主负责制之后,井巷工程监理问题,由业主根据需要自主决定,所需费用由业主单位支付。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属集团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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